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1〕8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有关规定,我单位将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