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16:44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有效衔接国家、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康巴什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康巴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版)》《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协同衔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修订了《康巴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期间征求了康巴什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根据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进行了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2月22日印发施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鄂康政办发〔2022〕107号)同时废止。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内政发〔2001〕119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版)、《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康巴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文件,修订本预案。 

  三、预案内容 

  《预案》共有八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完善“预防-响应-善后”全流程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明确了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职责、信息报告和发布流程、应急响应分类和措施,细化了灾害救助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责任主体和职责,完善了各项保障措施。 

        

  康巴什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王朋飞  联系电话:0477-8595903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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