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4月)

来源: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5-04-29 08:35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5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4月)
序号 处罚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人(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鄂康市监处罚〔2025〕13号 康巴什区和合超市 2025年03月06日,我局接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鄂康烟移【2025】第1号)称:郭强(康巴什区和合超市)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制品零售业务。 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4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鄂康市监处罚〔2025〕14号 康巴什区凯越综合超市 2025年03月06日,我局接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鄂康烟移[2025第3号)称当事人康巴什区凯越综合超市 经营者:张海岗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康巴什区凯越综合超市”经营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4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鄂康市监处罚〔2025〕15号 康巴什区喜来顺小卖部 2025年03月06日,我局接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鄂康烟移[2025第2号)称当事人康巴什区喜来顺小卖部 经营者:徐来拴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康巴什区喜来顺小卖部”经营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4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鄂康市监处罚〔2025〕11号 康巴什区永兴综合超市 2025年03月14日,我局收到12345投诉,康巴什永兴超市向未成年人售卖酒品。2025年0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康巴什区永兴综合超市进行现场核查,经营者当场承认于2025年3月12日向一未成年人销售过一瓶啤酒(执法人员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 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1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鄂康市监处罚〔2025〕12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康意生活超市 2025年03月18日,我局接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鄂康烟移[2025第5号)称当事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康意生活超市 经营者:郭元忠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康意生活超市”经营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4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鄂康市监处罚〔2025〕10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领航汽车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7日,我局收到电话投诉,消费者称:“2025年2月26日15点46分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领航汽车服务中心车牌号为陕U332VD进行保养更换美孚速霸5W-40机油6升,经美孚官方平台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恳请贵局对商家处罚并对消费者进行赔付清理发动机或者更换机油,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7日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领航汽车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嘉实多磁护(5W-40)、(5W-30)、嘉实多极护(0W-40)、Mobi11(5W-40)、美孚速霸(5W-40),共计31瓶待销售。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鄂康市监强制〔2025〕2001号),扣押了以上31瓶涉嫌仿冒伪劣产品。我局分别收到了2025年3月7日嘉实多(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和2025年3月10日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鉴定证明,鉴定结论为:产品外包装特征(包括但不限于瓶盖防伪标签和瓶身批次信息)与嘉实多真品不符;经过对产品外包装和标贴信息的鉴定对比,确认“Mobil”和“美孚”商标的产品不符合埃克森美孚产品正品特征,是侵犯埃克森美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1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鄂康市监处罚〔2025〕9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放心粮油店  2025年03月06日,我局接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鄂康烟移〔2025〕第4号)移送苗斌梅(康巴什区放心粮油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
我局依法办理了接收手续后,于2025年03月13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康巴什区放心粮油店进行了现场核查,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无法提供。
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1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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