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2 11:40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5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1月-3)
序号 处罚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人(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鄂康 市监处罚〔2024〕67号 康巴什区老刘综合超市 2024年0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康巴什区老刘综合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产品名称:“溢香屯粗粮细作玉米面条”,净含量:500克,厂名:吉林省德惠市麻公麻婆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站前分公司,厂址:吉林省德惠市站前种马场对面,产地:吉林省长春市,生产日期:2023年10月09日,保质期:常温6个月,共2袋;在该店散装食品区发现产品名称:“汇金园五谷杂粮调味面制品”,生产商: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产地:河南南阳,地址:南阳市红泥湾镇小陈庄清丰岭移民新村,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现场称重共:1.105,共1袋;产品名称:“汇金园素鸭脖调味面制品”,产地:河南南阳,生产者:南阳汇金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红泥湾镇小陈庄清丰岭移民新村,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现场称重共:1.885,共1袋,生产日期:2024年3月8日,保质期150天。上述食品已超过食品使用期限。 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23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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