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9月)
2024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9月) |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处罚事由 | 处罚种类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鄂康 市监处罚〔2024〕34号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红旺超市 | 2024年07月0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红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货架上发现食品名称:草原大江明矾硫酸铝铵;生产厂家:内蒙古大江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里营美通首府无公害物流中心;生产日期:2021年1月5日:保质期;三十六个月;净含量:200克;数量:1袋;食品名称;百里挑一旭东红瓜籽(五香味);生产商:武汉旭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生产日期:2023年10月9日;保质期:八个月;净含量:128克;数量:2袋。上述产品均已超过食品使用期限。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6日 |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鄂康 市监处罚〔2024〕42号 | 鹿凤平 | 2024年05月06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在康巴什区大鹿电动车专卖店,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珠江国际城D48-101-1座。对该店所销售的产品商标:立马牌商标,型号规格:TDT2240Z,生产日期:2024年03月15日,进行购样抽查检验(抽样基数:8辆,检样数量:1辆,备样数量:1辆,单价1900元/辆),并下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单,文书编号:鄂监抽(2024)0000574。 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15日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40507002,检验结论:经检验整车质量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依据《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产品不合格。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5日 |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鄂康 市监处罚〔2024〕44号 | 康巴什区幸福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2024年0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康巴什区幸福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检查时在经营场所内使用的一台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电字计价称,(型号ACS-30-DHB的ACS-30电子计价称,最大称量:30kg,最小称量:200g,产品编码082342,制造日期:202205,生产商:武义大河电子有限公司,)未粘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该店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5日 |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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