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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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处罚事由 | 处罚种类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鄂康 市监处罚〔2024〕28号 | 康巴什区大鹿电动车专卖店 | 2024年05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康巴什区大鹿电动车专卖店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一辆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2242Z,产品合格证编号:A132760224Z00202,整车编码:954122451113019,车辆中文商标:立马,车辆英文商标:LIMA,车辆制造商: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工业园区创业路8号,制造日期:2024-01-13,该电动车自行车后座位置为拆开状态,车辆运行状态下,警报未发出提示音,当事人表示该电动自行车报警器是自己拆除。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 | 2024年7月19日 |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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