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法律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卫生健康发展政府规划、方案、实施办法,拟定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开展爱国卫生行政奖励和监督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区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及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八)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以及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制度、措施。 (十)拟定实施全区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以及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则和政策措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十二)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区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办理相关案件。 (十四)完成康巴什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康巴什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
办公地点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孵化大厦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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