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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公布康巴什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内司通 [2019] 76号)精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5日起对康巴什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该公示设置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认为该部门在实际中实施但未列入公示的行政执法事项,可在该部门公示页下方提出。
三、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 kbsyfxz@163.com,电话:0477-8581092 。
四、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康巴什区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统计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标准并组织落实。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三)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    (四)组织搜集、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检查、审定、管理、出版全区基本的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协调各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化网络建设。    (七)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情。

办公地点 康巴什区政府办公楼3楼304室
咨询电话 8595205
监督电话 85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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