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为资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冶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康巴什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康巴什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推进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四)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康巴什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并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相关政策。编制康巴什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康巴升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治欠保支任务,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康巴什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康巴什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回区)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康巴什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实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地点 | 鄂尔多斯市市域治理中心二楼222室 |
咨询电话 | 0477-8599948 |
监督电话 | 0477-8599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