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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公布康巴什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内司通 [2019] 76号)精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5日起对康巴什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该公示设置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认为该部门在实际中实施但未列入公示的行政执法事项,可在该部门公示页下方提出。
三、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 kbsyfxz@163.com,电话:0477-8581092 。
四、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康巴什区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生态环境局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1.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负责对辖区内排污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管工作。   3.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4.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5.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等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核算与征收工作。   6.负责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7.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8.承担主管单位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区政府办公楼1205室
咨询电话 0477-8599904
监督电话 0477-85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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