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1.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负责对辖区内排污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管工作。 3.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4.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5.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等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核算与征收工作。 6.负责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7.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8.承担主管单位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地点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区政府办公楼1205室 |
咨询电话 | 0477-8599904 |
监督电话 | 0477-8595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