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人员法制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有力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呼和浩特市举办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世德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赵世德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特别强调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相关事宜,并对下一步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作出了部署,强调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要全面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改革,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服务作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法治力量保障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以集中授课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大法工委长期从事理论研究与法律实务的专家,分别围绕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考核要求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培训结束后,部分学员围绕全区生态环境法治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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