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8月4日)
截至2024年8月4日,已办理案件共七批79件,其中目前已办结47件,阶段性办结6件,未办结26件。
序 号 受理 编号 问题基 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D2EE20247290069 鄂托克旗乌兰镇苏米图嘎查东(鄂托克旗至乌审旗道路50公里路边)长庆第三采气处理厂,天然气放空火炬常年排气燃烧,村民怀疑影响当地气候导致干旱,草木生长困难。此外,苏米图嘎查章盖小队村道土地裸露,存在扬尘问题。 鄂托克旗 大气-扬尘,生态-其他 投诉人反映的长庆第三采气处理厂为苏米图苏木境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下称第三处理厂);苏米图嘎查章盖小队村道为农牧民日常通行的一条乡村道路。 (1)关于“鄂托克旗乌兰镇苏米图嘎查东(鄂托克旗至乌审旗道路50公里路边)长庆第三采气处理厂,常年排气燃烧,村民怀疑影响当地气候导致干旱,草木生长困难,影响生态”问题调查情况。第三处理厂于2008年12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2009年7月正式投运,设计年净化天然气50×108m3/年。为确保天然气处理厂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状态时天然气和其他气体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根据环评批复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要求,配套建设火炬及放空系统。该系统同时设置高压和低压放空系统,分别用于第三处理厂及来气干线紧急事故状态天然气放空、停工检修时系统内的余气和工厂事故状态低压气放空。经现场核实,高低压放空火炬共用1个塔架,高压火炬高度为80米,低压火炬高度为79.6米。该区域降水云系云底高度为800米左右,降水云系最小水平尺度在公里级以上。鄂托克旗气象局对放空火炬周边空气湿度、温度等环境指标进行数据监测,并与苏米图苏木境内其它固定气象监测点相关指标对比,该火炬燃烧虽产生热力,但对周边降水系统不构成影响。 (2)关于“苏米图嘎查章盖小队村道土地裸露,存在扬尘”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乡村土路用于农牧民日常生产生活通行(限速为40km/h),平时使用频率较低。经实地勘测,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部分属实 一是组织并指导第三处理厂积极宣传放空火炬排气燃烧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与科学性,并采取农牧民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向农牧民讲解火炬及放空系统基本工作原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定期主动向农牧民公开周边环境监测数据。二是联合交管部门加大道路交通法规普及力度,在该道路增设限速标识,引导农牧民依法依规安全出行,避免超速行为,降低超速行驶带来的扬尘问题和交通安全隐患。 2 D2EE20247290070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唐公塔村东辰煤矿、军区煤矿、广夏煤台、集装站(村子东边一公里处)及个人煤棚(村子西边村口处)运煤量大,粉尘污染严重。 准格尔旗 大气-扬尘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东辰煤矿、军区煤矿、广夏煤台、集装站及个人煤棚实为东辰煤矿、官板乌素煤矿、蒙泰唐公塔集装站及准格尔旗蒙通商贸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厂房,位于准格尔旗友谊街道唐公塔社区,其中广夏煤台于2010年停止运营,已注销。周边涉及运煤的企业还有国华准格尔电厂和内蒙古瑞鸿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经现场核查,上述5家运营企业日均运煤量约为2.4万吨,目前共配备机扫车、洒水车19台,安装喷淋设施31处,对道路及作业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在出矿口建有轮胎清洗、抖渣设施7处,要求运煤车辆出矿时苫盖篷布。在公共运输道路安装喷淋设施51处,聘请准格尔旗民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吸尘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影响。但在车流量较大或遇大风天气时,仍会产生扬尘。 经现场调取5家企业厂界粉尘监测数据,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限值;调取《准格尔旗蒙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预处理工序)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无组织废气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旗应急管理局及旗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督促上述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道路日常养护,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最大限度控制扬尘产生,增设限速标识,减少因车速过快造成扬尘影响。二是责成准格尔旗交通、交管执法部门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及时处置运煤车辆超载、不苫盖篷布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车辆规范行驶、有序通行。 3 D2EE20247290071 达拉特旗展旦召镇查干沟村罕台社金运煤矿(联创)采矿产生的粉尘,怀疑污染了位于煤矿西村委会旁边的水井。 达拉特旗 水-其他,水-地下水、大气-扬尘 经调查,金运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于2011年8月30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鄂尔多斯市金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金运煤矿(1.2Mt/a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1〕267号),2013年9月26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鄂尔多斯市金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金运煤矿(1.2Mt/a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内环验〔2013〕102号)。因该煤矿征用建设用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未与周边村民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4月1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经调查,该煤矿现阶段开挖井田面积共约24.6公顷,日常生产配备2台挖机作业,配备4台洒水车、1台雾炮车进行洒水降尘。2024年7月29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委托三方检测公司检测采坑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检测结果显示4个检测点位总悬浮颗粒物平均值均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1mg/m³。因该煤矿属于露天矿,开采过程中虽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但遇大风天气,仍产生一定程度扬尘。 投诉人反映的水井位于金运煤矿井田范围(村委会以西约200米,采坑以北约200米),该区域土地与地上附着物(含水井)已于2022年6月被金运煤矿征用并给予补偿,该水井现已废弃并不再提供人畜饮水。经现场核查,该井井深约10米,井内存水量极少,已接近干涸,不具备检测条件。2024年7月29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委托三方检测公司对采坑周边一处农户自用井(距离采坑100米,距离举报人反映水井80米)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III类标准。 部分属实 下一步将加强对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煤矿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做好降尘、抑尘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 D2EE20247290072 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营沙墕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开采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三采区南边与居民区重叠,开采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开采机械产生的尾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准格尔旗 大气-扬尘,生态-矿山开发、噪音-工业噪音、其他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相关手续齐全,属合法正常生产煤矿。 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南侧井田范围内共有7户居民需搬迁,已搬迁6户,剩余1户未搬迁(建筑面积58.4平方米),该房屋破损严重且现已无人居住。经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委会征拆工作组多次协调,该户以补偿标准低为由拒绝搬迁。因此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与居民区不存在重叠。 经调查,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自2024年1月5日开采结束后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目前只开展复垦及绿化养护工作。但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自行监测要求,该煤矿仍需进行相关检测。经调阅由内蒙古中政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乌兰哈达煤矿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废气及噪声检测报告,三采区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为322-362μ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三采区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4.7-55.7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4.0-47.7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因日常巡查发现三采区采坑南侧到界端帮存在地下煤层高温现象,乌兰哈达煤矿于2024年7月28日10点至18点安排一台挖掘机、一辆自卸车和一辆洒水车进行现场应急降温处置(三台机械车辆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检测均合格),在作业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和扬尘。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加快推进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未搬迁居民的征拆工作。二是责成准格尔旗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的监管,在复垦及绿化养护工作过程中,配足配齐洒水抑尘设施设备,落实好降尘、减噪工作。 5 D2EE20247290073 鄂托克旗乌兰镇新车站东二三百米、祥和苑小区北三百多米处哈马日格太嘎查三百多亩裸露土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鄂托克旗 大气-扬尘,生态-其他 经实地踏查和无人机航拍,投诉人反映的“乌兰镇新车站东二三百米、祥和苑小区北三百多米处”,为乌兰镇哈马日格太嘎查牧民白某个人承包的约400亩天然牧草地。因白某年事已高(72岁),子女外出工作,近年来未在该地块养殖牲畜,植被处于自然生长状态,覆盖率高,非裸露土地,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不属实 无 6 D2EE20247290074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鄂绒电厂存在粉尘污染问题,村民怀疑粉尘污染了电厂西南面三公里的水井。此外,棋盘井镇建元煤矿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鄂托克旗 大气-扬尘,水-地下水 (1)关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鄂绒电厂存在粉尘污染问题”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鄂绒电厂为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力三公司)2×330MW发电机组项目,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入试运行,2016年10月完成废气脱硫、脱硝、电袋除尘处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 经现场核查,该项目主要废气排放口有2个,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除尘系统采用电袋除尘工艺,对照国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国发4.2)数据,各项污染因子均无超标排放情况。该项目一般排放口共有24个,现场检查该项目各工段除尘器设施运行正常,查阅各除尘器历年检测报告数据粉尘均无超标情况。该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主要为煤炭转运及装卸过程产生,厂内建有面积为41800m2全封闭煤棚,并配备水雾炮喷淋装置。查阅该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检测报告数据,均无超标情况。 (2)关于“村民怀疑粉尘污染了电厂西南面三公里的水井”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水井已于2024年7月30日委托鄂尔多斯市城投检测有限公取样检测,预计于2024年8月7日出具结果。周边居民统一使用鄂托克旗澄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棋盘井统一供水工程处理后的净化水,调阅2024年7月22日《水质检测报告》显示该工程各项指标正常,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标准限值。 (3)关于“棋盘井镇建元煤矿存在粉尘污染问题”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建元煤矿为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井工煤矿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现场核查,项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进矿道路、厂区及工业广场已全部硬化,该矿井下所产煤炭产品均由井下直接提升至筒仓,筒仓内的煤炭产品通过5.2公里的全封闭运输长廊运输至洗煤厂,煤炭产品全程不落地,无需车辆拉运,厂区内洒水降尘措施到位,未发现道路扬尘现象,不存在粉尘污染。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有关企业落实环评报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日常监管力度。二是督促企业继续加强污染物排放口的日常监测,确保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行,认真落实环境风险各项防范措施。 7 D2EE20247290075 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越山路交汇处(西山丽景和西苑公馆之间),往来的工程车辆产生噪音污染(晚上10点到11点之间相对频繁),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东胜区 噪音-交通噪音 投诉人反映的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与越山路交汇处为东胜区城区车辆驶入G65、G109线途经路口,周边有东胜区皇冠假日酒店、万正峰尚名都(康和云璟)及温暖工程3处施工现场,导致车流量较大。为缓解昼间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降低交通安全风险,东胜区交管大队采取规避高峰措施,对施工车辆进行限行通行,具体时间为早晨7:30—8:30、中午11:30—12:30、下午14:00—15:00、晚上17:30—19:00。因此在晚高峰结束后,途经鄂托克西街与越山路交汇处施工车辆会明显增多,工程车辆产生噪音,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一是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周边施工企业自2024年7月29日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早6:0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晚10:00)施工作业,禁止在规定时间之外施工作业。在周边小区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确保第一时间回应住户诉求。对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确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切实消除噪音污染。二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东胜区交管大队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对施工工地运输渣土等施工车辆进行备案登记管理,明确运输时间、地点及行驶路线,禁止施工车辆在规定时间外通行,依法查处夜间超出规定时段的施工行为。三是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排查辖区内在建工地,提醒所有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施工作业。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施工时间告知附近小区居民,了解居民需求,同步做好解释工作。 8 D2EE20247290076 东胜区铁西三期兴盛街道滨河社区鑫通中央公园小区今年以来长期24小时施工,产生建筑施工噪音及夜间灯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东胜区 噪音-建筑施工噪音,其他污染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铁西三期兴盛街道滨河社区鑫通中央公园小区应为铁西三期兴胜街道滨河社区鑫通中央公园项目,目前处于项目主体施工阶段,采用“铝模+爬架”结构,施工产生的噪音相比木模板更大。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及工人打卡下班记录,自2024年4月份开工以来,由于浇筑混凝土工艺原因,每个月均有3—5天施工时间会推迟至当天晚上23:30左右(规定施工作业时间为每日6:00—22:00),超出规定时间施工。其余时间每晚22:30项目施工作业结束,工人撤出施工现场。经核查,夜间灯光主要来自施工及塔吊照明,施工照明通常在停止施工作业时关闭,如遇浇筑混凝土情况,则超出规定时间,关闭较晚。塔吊照明使用计时装置,于每晚24:00自动关闭。 基本属实 一是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7月29日约谈鑫通中央公园项目负责人,责令企业自2024年7月29日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6:00-12:00,14:30-22:00)施工作业,每晚22:00前所有工种必须完成撤场,关闭施工照明,并将塔吊照明计时装置调整为每天21:00自动关闭;同时,在周边小区宣传栏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确保第一时间回应住户诉求。二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对工地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和调整巡查工作时间,采取白班夜班无缝对接管理,严格查处夜间施工行为;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人员管理,降低施工噪音及灯光污染。三是兴胜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7月29日组织社区干部成立4个巡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情况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有超规定时间段施工产生噪音、灯光、扬尘污染等情况,第一时间通报企业负责人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到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