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
 
康巴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小额担保贷款宣传资料
日期:2014-03-03       来源: 人社局 雷虎越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申请条件

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对象:在康巴什新区新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复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

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申请人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内(退休人员除外),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营实体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以及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等除外)。

 

二、申请办法

1、初始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须提供下列材料:

(1) 须持本人身份证

(2) 毕业证及其它相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

(3) 近期一寸免冠照三张

2、已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相片三张;

(2) 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中专毕业生不需提供);

(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初始创业者不需此项);

(4) 合伙经营的,须提供合伙经营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5)《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贷款时所需提供资料:

(1)《鄂尔多斯市个体经营者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

(2)《反担保人承诺书》;

(3) 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管委会综合大楼090C办公室报名——参加创业培训(10天)——资质审查合格----进入放贷阶段。

办理单位:康巴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地点:管委会综合大楼090C (劳动就业科) 0477-8599870

截止日期: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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