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拟事项情况简述
(一)名称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5 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项目(泰康街以西、乌仁都西路以东、伊克昭街以南土地)
(二)评估主体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分局
(三)提出背景
为解决泰康街周边小区居住密度高,及第六幼儿园、第四小学,日常车流量较大且道路不通,高峰期接送学生无法停车存在安全隐患及道路拥堵尤为严重,亟待泰康街道路畅通及便民停车场工程,缓解交通压力。
(四)项目区总面积为:1.7915 公顷。
(五)形象进度。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2026年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一)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二)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三)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二)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四)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五)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分局。
联系人:高海军
联系电话:0477-8595838
地址:乌兰木伦东街3号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