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3-350209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鄂康教体发〔2023〕2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教师负面清单“康十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单位:
现将《教师负面清单“康十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30日
教师负面清单“康十条”
一、不热爱
不热爱教师职业,不热爱学校,没有工作热情和激情;不热爱学生,只关注学生的成绩,不关心学生的成长。
二、不公正
不能对班级学生一视同仁,存在区别对待、个别对待,对个别学生过于宠爱,甚至影响教学公平与公正,如评优选先、比赛奖励、安排座位等。
三、不尊重
教育观念有偏差,教育态度不端正,对待学生、家长简单粗暴、自以为是、居高临下,存在歧视、侮辱、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
四、不负责
缺乏责任意识,上课敷衍了事,课堂上不关注学生,随意接打电话,课后不认真批改作业,或让家长批改作业。在工作时间进行炒股、打牌、网购、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对学校布置的任务不能积极响应,无故不承担、故意不完成或拒不接受分配的工作。
五、不守规
不能规范自身行为,存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校外兼职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行为。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不能处理好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交往过密;存在索要、变相索要或接收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在招生考试、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六、不科学
不尊重教育规律,不研究教学方法,随意妄为,备课不深入,照抄教学参考,照搬网络课件,教学设计缺乏科学性,凭感觉上课、凭“经验”管理,简单粗放,没有科学性。
七、不学习
学习态度不端正,业务研究不深入,书籍涉猎不广泛,参与教研不投入。
八、不沟通
与学生沟通不讲技巧,存在语言暴力;与家长沟通不主动,不能与家长换位思考,以偏概全。
九、不守时
上班迟到早退,缺勤旷工;上课迟到,课堂上拖延,提前下课或拖堂;参加学校升国旗、开会、监考等大型活动不守时。
十、不合作
缺乏合作意识,集体备课不参与,不虚心请教,也不与他人分享经验,不愿与其他教师合作或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