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2-325571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鄂康教体发〔2022〕4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现将2021至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暑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筹安排,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
根据《鄂尔多斯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21至2022学年校历》(鄂教体发〔2021〕30号)要求,小学三至五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4日,六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30日;初中期末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4日、5日两天;高中期末考试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13日两天。
二、严格执行校历安排,严禁推后放假、提前开学
(一)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放假时间
幼儿园、小学、初中于2022年7月9日放假,高中于7月16日放假。
(二)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放假安排
1.幼儿园、小学。幼儿园、小学各年级于2022年8月29日开学上课,2023年1月7日放假,全学期共19周。
2.初中。初一、初二年级于2022年8月29日开学上课,2023年1月7日放假,全学期共19周;初三年级于2022年8月22日开学上课,2023年1月7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3.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于2022年8月15日开学上课,2023年1月7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22年8月1日开学上课,2023年1月14日放假,全学期共24周。
三、坚决落实“双减”政策,打造高品质假期生活
(一)严格规范学生考试评价
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严禁学校以学生排名对学生进行奖励活动、表彰单科状元、学生进步奖等;坚决禁止初、高中学校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电子屏、横幅、展板等形式宣传炒作中考高“状元”和升学率。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评价学生要紧紧围绕“五育并举”要求,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报告单,帮助家长进一步了解学生校园生活情况,推动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科学合理安排假期作业
贯彻落实《康巴什区有效作业管理办法》,科学设计假期作业,杜绝重复性、机械性书面作业。严禁布置软件积分、读书视频录制、体育运动打卡等形式的假期打卡作业。学校要针对假期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进行专项研究,开学后针对作业情况要有批改、有总结、有反馈,切实发挥作业的学习指导与育人功能。
鼓励指导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和孩子一起制定假期规划、学习计划,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劳动卫生习惯、阅读习惯,提高孩子的自理能力。
(三)切实加强假期手机管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暑假期间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制定并下发暑假期间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要求,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切实做好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理性参加校外培训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宣传,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班级群通知等形式,引导家长暑假不报名参加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的非学科培训。家长要更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循孩子的认知规律、身心规律和成长规律,综合考虑孩子们的精力、特点、兴趣等因素,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安排适量的家庭劳动作业,教育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弘扬优良家风。充分利用场馆等社会资源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拓宽学生知识面。
积极引导学生适当开展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科技制作等实践类活动。
小手拉大手的形式一起学习绿色低碳知识,并通过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爱绿护绿等多途径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的能力,并积极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条禁令》《鄂尔多斯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和《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教育行业标准,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一是要开展集中教育,严明纪律规定。暑假前向全体中小学教师重申师德红线,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督促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家长资源谋利,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举办或参与“谢师宴”、“升学宴”等活动,严禁教师酒驾和参与赌博、邪教组织、封建迷信等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维护教师良好职业形象。二是要加强职业修养,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引导教师始终保持学习状态,充分利用好暑假,加强师德学习,开展师德实践活动,增加专业知识和通用知识储备。以“读经典、学经典、悟经典”为主要内容,开展“悦享经典”读书活动,提升内涵,激发教育教学活力和创造力。
五、切实做好假期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工作
(一)保持思想警惕,高度重视暑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单位,暑假是学校安全管理薄弱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召开假期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单位的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安排和部署。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幼儿)和家长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非必要不离鄂、非必要不出境,并及时根据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教体局的最新要求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要时刻保持思想警惕,绷紧学校和师生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保障机制,落实好安全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安全教育,深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校暑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通过集体教育、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1.重点加强防溺水教育。暑期是学生溺水的高发期,各单位、各学校要深入宣传防溺水、自救自护等安全常识,不断强化学生的防范意识,压实家长的监管责任,决不允许学生私自下河、池塘、水库洗澡、游泳,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确保溺水事件不发生。
2.重点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强化暑期学生夏令营、军训等活动审批和安全保障,不参加证照不全、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暑期活动,教育师生外出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在公路、铁路上游玩,教育学生不私自骑车外出,不准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等出外游玩,不参加危险户外探险活动和涉山涉水高风险活动,要密切关注天气、灾害预报信息,远离危险区域。
3.重点加强法治教育。各学校要在暑假前邀请法制副校长开展一次法治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假期活动,引导家长合理规定学生的上网时间,防止学生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教育中小学生不进网吧、酒吧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不随便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被不法之徒拐骗,防止不法侵害等,教育学生和家长关注网络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三)深度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暑假学生离校,学校要利用这一相对空闲时间,组织专人对校舍、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锅炉房、运动场等场所及消防、水电、活动器材、日常用具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排查,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及学校设施应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灾、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尤其是要加强对校园低洼地段以及可能受到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和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新学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学校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安全组,不得迟报、漏报、隐瞒不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在暑假期间,各单位要重点整治前期安全检查时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并做好整改台账记录,在秋季学校安全检查时,安全组将把这项工作作为检查重点。
(四)警惕突发事件,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暑假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报送渠道。一旦发生涉校涉师生事件案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应急处置。坚持每日健康信息上报制度(超星学习通),如实填写学生及家庭成员旅居史和健康史,并及时根据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附件:康巴什区教体系统近期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