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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处罚信息公开(9月)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15:22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6年处罚信息公开(9月) 

处罚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人(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鄂康医公罚〔2026〕3号 

康巴什区牙搏仕口腔门诊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1.责令其限期改正;2.并可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9.8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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