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政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全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县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评议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除履行上述职能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方式,广开言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政协智慧。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康巴什设区后,康巴什区各部门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五定”方案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下达的编制完成了人员配备工作。根据鄂康党办发﹝2018﹞5号文件,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康巴什区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政群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鄂机编字﹝2016﹞199号精神,设立政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机关1办2委,分别为办公室、经济文史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教科文卫提案委员会;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设置康巴什区相当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批复》,(鄂机编字﹝2017﹞190号)精神,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协委员联络中心,根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康巴什区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五定”方案的通知 (鄂康机编发﹝2018﹞25号)。2018年末我单位在职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318.67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364.37万元,收入决算合计364.3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45.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14.34%。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318.67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358.33万元,支出决算合计358.33万元,与预算数差额39.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4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康巴什设区后,康巴什区各部门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五定”方案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下达的编制完成了人员配备工作,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导致人员较上年度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75.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4.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8万元;支出总计375.7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7.4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4.70万元,增长62.60%;支出总计增加144.70万元,增长62.6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下达的编制完成了人员配备工作,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导致人员较上年度增加,费用增加;二是政协组建成立,委员外出专题考察调研等费用增加;三是新增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费用。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09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0.29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9万元,占72.50%;项目支出98.54万元,占27.5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5.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22万元;支出总计375.3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7.2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44.46万元,增长62.60%;支出增加144.46万元,增长62.6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下达的编制完成了人员配备工作,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导致人员较上年度增加,费用增加;二是政协组建成立,委员外出专题考察调研等费用增加;三是新增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费用。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9万元,占72.40%;项目支出98.54万元,占27.5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66万元,津贴补贴129.1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15万元,较上年增加170.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康巴什设区后,康巴什区各部门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五定”方案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下达的编制完成了人员配备工作,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导致人员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6万;邮电费0.59万;工会经费0.61万,福利费0.09万;劳务费0.2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4万;其他商品和服务0.46万;办公设备购置2.03万;专用设备购置0.18万,较上年减少52.09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5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大额资金列入项目支出核算。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3.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单位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三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用于购买车辆保险,未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上年度除了购买车辆保险外,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费用相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万元,车均运维费0.14万元,较上年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二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用于购买车辆保险,未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上年度除了购买车辆保险外,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费用相对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万元,比2017年减少52.35万元,降低84.60%。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5.16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19.75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事宜;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69.2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事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9万元,占72.5%;项目支出98.54万元,占27.5%。从评价情况看,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监督;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执行。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我单位2018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7.5 %。其中委员征订报刊类6.19万元;政协会议类支出25.74万元;政协委员培训类支出3.93万元;政协委员视察类项目30.54万元;会议室修缮32.14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围绕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资金到位及时,项目执行率较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出的审批手续符合相关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指标完成度较高,效益显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艳芳 联系电话:0477-859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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