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统战部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康巴什区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负责新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向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民主党派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康巴什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负责做好爱国宗教团体的人事安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落实有关政策,做好港、澳、台代表人物的来访接待工作和“三胞”眷属的思想政治工作。
(5)调查研究并反映新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指导、配合工商联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察工作,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代表人物的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统战系统属于区委管理的干部;调查研究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
(7)指导康巴什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和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康巴什区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
(8)承办康巴什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统战部设4个内设机构和1个股级事业单位,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经济统战室、海外统战室、民族宗教室、党外代表人士联络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康巴什委统战部共9名职工,其中:在职职工9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3.39万元,比上年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2018年开展的培训和活动增多,并且预算合计中加入了上年结转结余。2018年,部门(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4.7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2018年宣传力度加大以及开展的活动和培训次数增多。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4.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5.9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3万元;支出总计184.5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3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03万元,增长8.90%;支出总计增加15.03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宣传力度加大以及开展的活动和培训次数增多。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8万元,占99.9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4万元,占0.10%,为2018年返还党费。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9万元,占76.90%;项目支出35.62万元,占23.1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53万元;支出总计184.3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3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10万元,增长8.90%;支出增加15.10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宣传力度加大以及开展的活动次数较去年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5万元,占76.80%;项目支出35.62万元,占23.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11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1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经费压缩,2017年度补发了带薪休假;公用经费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较上年减少3.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经费压缩。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20万元,与2017年度预算0.20万元一致,增幅0%。2018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8年内未发生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2018年度与2017年度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持平,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万元,比2017年减少3.14万元,降低33.20%。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公用经费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较上年减少3.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财政批复我单位支出预算17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经费125.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经费50万元,实际支出合计1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4万元,项目经费35.6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45%。
经费支出安排经统战部会议讨论确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家漩 联系电话:0477-8595769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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