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康巴什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各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检查各食品药品监督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康巴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推动健全协作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康巴什区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股、行政许可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械保化监管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哈巴格希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青春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滨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康新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人员情况: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43个,其中:在职人员36个,长期聘用人员7个。比上年增加7人,原因是2018年5月份因工作需要区食药监局从个私协会、滨河街道、人事局等单位调入7名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为564.53万元,实际收入为753.64万元, 2017年预算收入468.29万元,实际收入574.39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为564.53万元,实际支出为726.58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为468.29万元,实际支出为600.47万元,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率为20.55%,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率为20.55%。实际收入较上年增长率为31.21%,实际支出较上年增长率为21.%。原因说明:2018年康巴什食药监局为提升监督保障能力,继续打造标准化基层监督所和检验检测室机构建设、在各学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箱、在大中型场所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及争创放心肉菜超市,所以所需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多;因工作需要,2018年5月份从个私协会、滨河街道、人事局等单位调入7名工作人员,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也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13.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53.6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79万元;支出总计813.4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6.8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1.25万元,增长22.80%;支出总计增加151.25万元,增长22.8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康巴什食药监局为提升监督保障能力,继续打造标准化基层监督所和检验检测室机构建设、在各学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箱、在大中型场所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及争创放心肉菜超市,所以所需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多;二是因工作需要,2018年5月份从个私协会、滨河街道、人事局等单位调入7名工作人员,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也增加。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5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79.25万元,增长31.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6.21万元,比上年增加172.19万元,增长30%,占99.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4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47万元,占76.70%;项目支出169.11万元,占23.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5.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9.42万元;支出总计805.6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2.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43.82万元,增长21.70%;支出增加143.82万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康巴什食药监局为提升监督保障能力,继续打造标准化基层监督所和检验检测室机构建设、在各学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箱、在大中型场所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及争创放心肉菜超市,所以所需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多;二是因工作需要,2018年5月份从个私协会、滨河街道、人事局等单位调入7名工作人员,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也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78万元,占76.20%;项目支出169.11万元,占23.4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19万元、津贴补贴211.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3.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87万元、住房公积金26.76万元、绩效工资5.49万元,较上年增加5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18年5月份从个私协会、滨河街道、人事局等单位调入7名工作人员,相应人员经费也增加;公用经费13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8万元、印刷费2.21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0.03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劳务费73.60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福利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3万元、其他交通费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2.01万元,较上年减少6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部分公用经费支出计入项目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9万元,完成预算的57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19万元,完成预算的61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新增1辆自治区食药监局配备食品快检车发生车辆配套资金购置税上牌费32.01万元。二是已有的2辆快检车均在2018年进行大保养维修。三是2018年康巴什食药监局因非洲猪瘟疫情,争创食品安全城市全力保障食品安全,所以车辆出动次数较上年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01万元,车均购置费32.01万元,较上年增加32.0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入食品快检车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内食药监财〔2017〕255号文件,《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入食品快检车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鄂食药监发〔2017〕549号文件,自治区食药监局为我单位配备1辆航天牌、车型SJH5050XJC的食品快检车,我单位发生快检车配套资金3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8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1.73万元,较上年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已有的2辆快检车均在2018年进行大保养维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75万元,比2017年减少61.67万元,减少31.72%。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0.58万元、印刷费2.21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0.03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劳务费73.59万元、工会经费1.80万元、福利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2.01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比2017年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为实验室配备检测设备;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测。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机构改革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瑞 联系电话:0477-816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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