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01 12:15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街道和区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汇总和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分解下达、检查落实和考核验收工作。      

    (五)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六)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审批和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高危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      

  (七)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康巴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5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根据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安全生产综合业务室、宣传教育培训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室、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6个科室。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年初预算数385.50万元,决算数336.11万元,其他收入0.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80万元,本年共收入372.05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9万元,实际拨款占预算数的87%。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调出正式工3人,故相关费用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72.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6.2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80万元;支出总计372.0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75.95万元,下降32.11%;支出总计减少175.95万元,下降32.11%。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项目支出费用减少;二是正式工人员减少3人。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11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0.14万元,占0.04%。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6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5万元,占91.55%;项目支出31.2万元,占8.45%。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6.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5.80万元;支出总计369.1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9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1.34万元,下降38.60%;支出减少142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项目支出费用减少;二是正式工人员减少3人。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4万元,占91.54%;项目支出31.2万元,占8.46%。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36.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调出正式工3人;公用经费3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减少;二是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31万元,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75.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7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且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对比存在差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无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较上年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次数较上年增加,二是车辆维修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国(境)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2万元,比2017年减少4.24万元,降低11.02%。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6.64万元,印刷费6.91万元,咨询费1.3万元,培训费2.78万元,劳务费7.42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有力,履职效果明显,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我单位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查找现行制度的漏洞,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莉         联系电话:0477-859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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