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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报告

来源:康巴什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25 09:59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康巴什位于鄂尔多斯市中南部,总面积372.5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8.42平方公里,与东胜区、伊旗阿镇共同组成鄂尔多斯市城市核心区。康巴什前身为青春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治区级),于2004年批准更名为康巴什新区并启动建设,2006年市府迁址入驻,2016年6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县级行政区,2017年四大班子组建完毕。目前,我区境内辖1个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个街道、15个社区,总人口15.3万人。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康巴什新区共有88个部门决算单位,比上年增加6个,分别为第十一幼儿园、第十二幼儿园、科学技术协会、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妇女联合会。其中,按单位基本性质看,行政单位55个,同比增加4个;事业单位33个,同比增加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1个;按单位预算级次看,一级部门43个,二级预算单位45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9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7亿元,下降48.9%。

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4.4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8.4%,较上年同期减少3.5亿元,下降44.3%;非税收入完成0.5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1.6%,较上年同期减少1.63亿元,下降73.9%。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完成1.60亿元,同比增加0.72亿元,增长81.5%;地税完成3.01亿元,同比减少3.84亿元,下降56.1%;财政完成0.38亿元,同比减少1.64亿元,下降81%。三部门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60:8。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1.16亿元,同比增加0.89亿元,增长8.6%。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3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37亿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0,801.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3,385.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415.87万元;支出总计180,801.4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218.3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2,877.02万元,下降25.80%;支出总计减少62,877.02万元,下降25.80%。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33,38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714.58万元,占86.80%;其他收入17,670.98万元,占13.2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5,58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98.92万元,占38.00%;项目支出90,284.11万元,占62.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668.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954.14万元;支出总计149,668.7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1,490.5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27.31万元,增长1.80%;支出增加2,627.31万元,增长1.80%。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0,2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54.50万元,占37.70%;项目支出25,280.63万元,占31.5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54.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62.20万元,公用经费11,092.31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12万元,完成预算的6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7万元,完成预算的13.7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8.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35万元,占94.80%;公务接待费支出25.77万元,占5.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2.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9.4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费、燃油费和保险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25.7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等;二是接待周边旗区相关部门调研。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3.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4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9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22.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24.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0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相同,一般公务用车7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6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详见各预算单位公开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

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晨燕      联系电话:0477-859991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相关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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