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本院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损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书、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虚假诉讼和支持起诉案件。
2、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刑事执行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3、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检举。
4、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是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不设二级单位。
(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院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有内设机构5个,人员编制25个,预算下达时实有在职人员0人,现在实有在职人员19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院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不设二级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根据内机编办发〔2018〕58号文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为2018年4月底新成立单位,故上年没有年初预算数,本年为保障康巴什区检察院顺利挂牌和实现正常办公办案,批复预算收入300万元。
支出预算3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根据内机编办发〔2018〕58号文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为2018年4月底新成立单位,故上年没有年初预算数,本年为保障康巴什区检察院顺利挂牌和实现正常办公办案,批复预算支出30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比10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方面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是由于我院今年不安排干警出国出境,不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主要是由于我院今年不安排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10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我院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为0,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产生数为0。2019年车辆编制数获得批复,并且安排了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所以本年预算数较上年预算和执行数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编制2019年预算时,我院还处于挂牌筹备组建阶段,实有在职人员数为0,故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冉如 联系电话:0477-856300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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