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3-34561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局 文  号 鄂康政公办发〔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3-16 公文时效 有效

康巴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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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康巴什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康巴什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精准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是指各单位在管理社会事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履行政审批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按其单位职能依法建立主动公开清单,并进行实时调整、动态管理发布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  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的目标是:

  (一)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公开体制机制;

  (三)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五条  政务公开清单的建立、管理、调整和发布,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依法建立原则;

  (二)主动公开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四)实时调整原则 。

 

第二章  清单管理要求

  第六条  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考评体系。

  第七条  各单位要明确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要主动梳理政务公开清单,建立主动公开清单目录,确保公开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逐项细化公开具体职责、业务事项、信息类别、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并公开发布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九条  政务公开清单应依法依规进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更新,并发布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做好备案工作。

  第十条  政务公开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调整更新:

  (一)法律法规新立、修订或废止,政务公开清单需新增、变更或删除的;

  (二)具体职责、业务事项、信息类别、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要素发生变化的;

  (三)单位职能调整、职权发生变化的;

  (四)其他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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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