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3-34561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区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鄂康政公办发〔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康巴什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康巴什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精准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是指各单位在管理社会事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履行政审批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按其单位职能依法建立主动公开清单,并进行实时调整、动态管理发布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 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的目标是:
(一)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公开体制机制;
(三)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五条 政务公开清单的建立、管理、调整和发布,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依法建立原则;
(二)主动公开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四)实时调整原则 。
第二章 清单管理要求
第六条 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考评体系。
第七条 各单位要明确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要主动梳理政务公开清单,建立主动公开清单目录,确保公开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逐项细化公开具体职责、业务事项、信息类别、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并公开发布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九条 政务公开清单应依法依规进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更新,并发布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做好备案工作。
第十条 政务公开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调整更新:
(一)法律法规新立、修订或废止,政务公开清单需新增、变更或删除的;
(二)具体职责、业务事项、信息类别、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要素发生变化的;
(三)单位职能调整、职权发生变化的;
(四)其他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