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2-330243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鄂康卫健发〔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9-25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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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2021年决算公开工作,提升决算公开质量,根据康巴什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单位及所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要求

政府决算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财办发〔2019〕77号)等文件要求提出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进行公开,具体表格说明等内容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鄂尔多斯市政府2021年度决算公开,其中不涉及本地区的表也应以空表形式公开并说明。

二、明确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要求

(一)公开范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财库〔2021〕444号)要求,2021年我单位所属基层医疗机构都要公开部门决算。

(二)公开内容。各单位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要严格按照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进行公开,不得随意变更公开模板结构,不得随意删减公开内容及表格,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附注说明。文字报告中明确要求公开的说明即使数据为零也要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本级作为部门所属单位进行公开,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内容要与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相衔接。各部门要做到一次性公开到位,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公开不完整或者在公开截止日后对已公开的事项进行补充修改。

公开方式。坚持“双公开”方式,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其门户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同时公开,两处平台公开内容及格式应保持一致。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将决算公开在醒目位置,并永久保留。

(四)公开时间。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做好公开工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采取“ 统一公开时间 ”的方式,定于2022年9月27日承诺书签字定于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期间将电子版公开资料(公开文字说明和公开表)由主管单位审核后送至区财政局各业务组室初审,国库组、绩效监督组进行复审,核查无误后,进行公开内容上传工作,于2022年9月27日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公开检查。各部门决算公开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各部门对照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表进行自查;第二个阶段,各业务组室、国库组、绩效监督组公开前审核;第三个阶段,各部门公开后,各业务组室于2022年9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官网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合”检查各部门公开情况,督促未按要求公开的部门及时完整的公开本部门决算。

(六)其他注意事项。各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质量都有待提高,常见问题如下:一是公开表格中数据缺失。二是公开报告说明不完整。通过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未公开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支出未细化采购服务支出、工程支出和货物支出额金额,未公开授权中小企业合同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情况、未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等问题。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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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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