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5-381102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鄂康政发〔2025〕 2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持续实施“六个工程”、扎实开展“六个行动”,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5〕9号)精神,按照区委二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建设美丽内蒙古先行区和美丽暖城示范区为抓手,扎实开展就业促进行动,结合康巴什区实际,制定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不断完善就业促进机制,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努力构建覆盖全民、贯彻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全区经济高质랄发 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 工作任务
(—)产业带动挖掘新就业岗位
1.坚持以强化招商引资促就业。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重要目标,持续推进全员招商、精准招商、搭车招商、联合招商、以商招商,引进一批带动性强、贡献度高、前景广阔的域外企业、金融总部落户我区,不断增加优质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坚持以推动项目建设促就业。深入落实自治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按照产业发展和民生所需,聚焦民生保障、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房地产、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项目,新增一批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文旅局、区城管局)
3.坚持以发展新质生产カ促就业。紧盯产业布局,准确把握康巴什比较优势,在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破冰抢滩,积极发展风光等新能源产业,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和试点应用智能网联汽车,加快布局数字经济和低空经济, 努力拓宽新的就业增长点,带动新增就业岗位200个。(责任单 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科技局)
4.坚持以做靓文旅品牌促就业。以“文旅+就业”为主线, 推动泰华商业街区、康镇、乌兰木伦湖区广场等区域持续出彩出 新,提升旅游街区和景区景点经营业态,丰富旅游资源。为新投入的融德、普泰银基、美居等酒店,开发就业岗位200个。(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5.坚持以大力发展服务业促就业。立足康巴什区服务业发展 实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业态、开辟场景、优化供给,大力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演出经济、赛事经济等新型经济模式, 推动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吸纳更多劳动カ就 业,挖掘新就业岗位500个。(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7.推动产教融合发展。紧盯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技能人才 缺口大的企业,提前对接供需,探索在校园开展新型学徒制人才 培养模式,举办特色化示范班、试点班。鼓励企业入校园,以订 单模式培养技能人オ,实现入学即入职、毕业即就业,使应届毕 业生就业落实率达到90%以上。鼓励驻地高校开展社会化职业培 训(实训),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实训)不少 于10场次,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产 教融合。(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区国资委)
8.拓宽技能培训渠道。结合我区企业发展需求和劳动者就业 创业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园林绿化、 养者护理、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高校毕业生、转移农牧民、失业人员以及企业职工等群 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次。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 补贴标准上浮50%。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エ岗前培训、新型学徒 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 业。(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财政 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优化创业环境
10.强化初创期创业支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返乡入乡农牧民工等 重点群体,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 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 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 的创业补贴。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压缩审核、调查、受理、 发放各环节业务办理时限,推动贷款业务全程网办。对符合条件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财政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年内至少发放58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1.加大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カ度。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 业生,根据创业项目科技含量、社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可分 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四个等级的一次性资 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创业项目在获得资助后3年内,可 申请滚动支持一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科技 局)
12.提升创业培训实效性。根据不同群体的创业需求,开展 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课程。组织专业师资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开展创业模拟 实训,提高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效性。全年开展创业培训不少于9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
13.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高校毕业生情况汇总分析, 根据专业类别、就业意愿,分类分批次开展求职对接、座谈交流、 职场体验,吸纳就业,达成供需匹配。利用自治区回流数据准确 掌握康巴什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账,通过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就业帮 扶率达95%以上。年内至少组织2期帮助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明 确就业目标、提升就业能力的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对毕业年度高 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 青年,在我区中小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 人一次性生活补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企业和非公 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2年储备期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 生活补贴。年内中小企业人才储备不少于3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14.拓宽就业见习渠道。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就业 见习工作,全区全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不低于70人O就业见习 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予以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给 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不高于100元/人的综合商业保险,鼓励见习单位办理雇主责任险。对认定为市级和自治区级及以上见习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教体 局、区文旅局)
15.扩大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除建立地方编制“周转池”、按照上级要求冻结管理的编制和为解决遗留问题预留的编制外,各部门事业编制总体使用率提高到95%以上。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改进招聘方式,合理设置招聘条件,要设置一定比例的 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等人群进行定向 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赴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招聘,年内计划人才引进、公开招聘事业单位エ 作人员不低于50人。国有企业空缺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 例不低于50%。鼓励街道社区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 18人的标 准配足配齐社区工作者。年内招聘社区工作者30人。高校毕业 生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エ 作的,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 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区人社局、区国资委)
16.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健全就业帮扶工作机 制,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落实 “两优惠、三补贴”政策, 对企业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的、帮扶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帮扶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帮扶对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 累计开发岗位数 量不低于80个,用于动态安置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加强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教育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提供精准有效的就业支 持服务。年内至少举办退役军人及家属专场招聘会2场次。针对 辖区妇女,开展母婴护理、小儿推拿、家政服务、烘焙、烹饪等 技能培训,全年不少于100人次。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 理,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开发残疾人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提升兜底 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残联、区妇联、区人社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7. 搭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积极落实就业岗位归集机制,重大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开展用工需求预测。开展人社干部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园区、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年内监测回访重点用工企业不低于80家。深入挖掘行业企业岗位资源,建立“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分层分类”的政策清单、“规范统一”的服务清单,精准有效地推动供需匹配。定期开展人カ资源市场供求分析,调查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多频次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年内组织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12场。打造“暧城・暖岗”直播带 岗服务品牌,帮助企业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多形式开展集中直播、专场直播、探企直播等活动,实现全年云端送岗15场。(责任单 位:各街道、区人社局)
18.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联合各相关行业部门、协会、高校、群团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专场招聘促就业服务活动,将岗位 招聘、政策宣介、技能培训等就业场景嵌入文旅、高校、社区活动等场景中融合开展,开拓就业服务新渠道,打造“N+就业”服 务新模式。围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退役军人及家属专场招聘会”“技能大赛”等专项 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促就业行动。年内利用各类节点举 办线上、线下促就业活动30余次。(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9.提升就业服务数智化水平。结合“根数据库” “一表通”人社服务场景应用,精准掌握大学生、农牧民工等就业群体数据, 有效匹配就业需求,通过“大数据+铁脚板”为服务对象提供精 准、高效、均等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业务协同和数 据共享。(责任单位:各街道、区人社局、区政数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
20.加大区域合作力度。建立与周边旗区跨区域用工协作机制, 深化与周边旗区劳务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共促就业局面,促进人力资源高效流动。整合企业岗位信息和求职者信息,不定 期邀请周边城市企业来我区参加招聘活动或直播带岗,拓宽我区 劳动者的就业途径。结合我区企业用工需求,积极与周边劳务输 出大省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宣传我区的发展前景、就业政策和优惠待遇,大力吸引外来劳动力助力我区企业发展。(责 任单位:区人社局)
21. 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列为网格员队伍职责和工作评价范围。推进“暖城就业服务站”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围绕蒙欣广场 商圏、德荣商场商圏、呼能广场商圏、北区商圏等打造集就业、社保、劳动维权等为一体的“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在人口相对 密集的社区、小区楼栋、广场、学校周边设置张贴集就业创业政策、用工需求、求职登记等为一体的数智化标识,铺设点位不少 于100处,实现家门口“码”上就业。(责任单位:各街道、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22.提升灵活就业服务能力。鼓励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特色小作坊、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家政服务业等“零工经济”,助力“家门口”就业。加强外卖、快递物流、网约车、直播等灵活 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企业落实不完全劳动关系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工时等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23.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鼓励和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就业供需对接活动,同一年度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产业工人与我区企业首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推荐人数达30人以上的按一次性 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成功推荐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我区企业首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个月的,按一次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的影响,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完善风险应对机制。
(六)强化劳动保障促进农牧民增收
24.积极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的政策。针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 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联动机制,对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不超过6个月渐退 期,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 规定适当扣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民政局)
25.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 整顿,严厉打击欠薪欠保、违法裁员、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26.推动转移农牧民就业收入倍增。围绕“党建引领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在园林绿化、市政维修、保洁保安等领域不间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活动,免费组织转移农牧民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岗前技能培训带动劳务需求,培育地方特色劳务品 牌。每年至少开展2期职业技能培训,助力转移农牧民就业之路更顺畅,有效提高工资性收入,力争实现年内人均增收不低于4 万元。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的本土劳务品牌,对获评自治区级劳务品牌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市级劳务品牌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农水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各部门要把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同向发カ,抓好落实,要强化资金保障,设立就业促进行动专项资金,同时加 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二)强化统筹调度
区人社局牵头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推动就业促进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要指派1名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经济走势和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完善风险应对机制。
(三) 强化氛围营造
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举措,宣传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各项就业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四、附则
此方案中涉及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目标任务为2025年当年内完成,往后年度目标任务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调整下达,方案实施期间如同时符合其他同类政策享受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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