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3-344690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鄂康人社发〔2023〕47号
成文日期 2023-05-15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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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对我区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的人员。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2023年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起止时间为61日至69日,中初级职称申报起止时间为621日至630日。 

  2.体育、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要求和时间,待新评审条件印发后,由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发文部署。 

  3.中小学教师高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以及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用人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新型职业农牧民职称,以及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1.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鄂尔多斯市各专业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2)审核后,报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无需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直接将材料(见附件)报送至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2室。 

  四、评审政策规定 

  (一)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1.对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2.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先由单位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评审产生参评人员后,再按空岗数推荐申报,进行社会化评审。      

  4.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二)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人员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和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下列人员可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可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符合第15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符合第67项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相应评委会评审。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2.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规定,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引进人才由本单位评委会评定相应职称。 

  3.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直接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 

  4.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但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地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5.在海外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经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列入下列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在培养期内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其中,“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原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单位工作的,“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二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7.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三)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突出服务基层导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具有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2.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3.对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4.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职称评审激励机制,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四)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从2024年开始,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需按要求逐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五)继续实施关心爱护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职称倾斜政策 

  1.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于表现优秀的在职称评审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疫情防控一线技术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病案分析、护理记录、流行病学报告,以及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等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情况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可作为代表作参加职称评审。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2.2023年之前,参加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 

  (六)推广新型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审 

  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将新型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审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严禁在机构改革期间,突击开展职称评审。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严格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合理有序推荐申报职称评审。 

  2.未涉改单位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数推荐申报职称评审,确需超岗位职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严格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系列职称改革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5.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享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八)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高技能人才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申报职称评审。 

  (九)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专业技术人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转发〈关于2023年鄂尔多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的通知》(鄂康人社发〔20237号)执行。 

  五、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  

  各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申报纪律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康巴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康巴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三)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申报正高每人交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每人交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00元。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缴纳有关费用。 

  (四)评审结果公示及证书管理 

  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评审(认定)通过人员职称电子证书数据统一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查询相应信息。康巴什区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将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工作,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申报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申报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2.鄂尔多斯市各专业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3.2023年职称申报岗位情况说明 

  4.2023年鄂尔多斯市直单位职称申报与评审一次性告知书 

  5.2023年康巴什区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 

  6.关于2023年职称申报情况说明的函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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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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