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603061614831U/2025-3855729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鄂康政发〔202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区人民政府拟编制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完成好2025年“大起底”、“增存挂钩”任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收益,化解政府债务,同时保障全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衔接、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计划相衔接。各部门及办事处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预测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及用地规模。
二是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要在分析土地供应潜力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项目供地计划,要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重点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三是符合条件、保障供地。列入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要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的地块为主,预计年内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基础实施条件或规划调整尚未完成的地块不宜列入年度供应计划。
四是严格标准、节约集约。在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时,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严格把握土地使用标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要求。
三、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收集资料阶段(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6日),各有关部门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数据。
(二)分析预测阶段(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0日),根据资料分析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拟定供应计划草案。
(三)审核确定阶段(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审核确定。
(四)公布实施阶段(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汇总成果并公布。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顺利推进,现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瑞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韩鹏飞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相龙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党婧茹 哈巴格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暂 空 滨河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 毓 青春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国业 康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耿军飞 区发改委主任
赵国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郝斯鲁 区商务局局长
邬生荣 区民政局局长
李美荣 区教体局局长
温 勇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 跃 通惠公司董事长
王忠华 国投公司董事长
张 锐 文投公司董事长
韩 超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相龙同志兼任。
五、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汇总康巴什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需求量,组织编制所辖区域内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分析产业布局和投资意向的基础上,提供园区2025年整体的供应计划。
(三)区发改委负责调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提供康巴什区2025年度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四)区住建局提供2025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
(五)教体、文化等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2025年度需实施的项目及用地量,包括已立项及准备立项的项目。
报送单位将正式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2025年1月14日前,报送至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附件:1.康巴什区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
2.康巴什区2025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3.康巴什区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