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4-373727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鄂康政办发[2024]85号
成文日期 2024-09-11 公文时效 失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11: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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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各部门要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2.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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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