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义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来源: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16:03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1.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怎样申请生活费补助?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每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等级分为A类、B类、C类。
  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5.生活费补助如何发放?
  每学期结束前,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将生活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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