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关于拟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朝阳青少年户外运动俱乐部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康民罚公字〔2025〕第00016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朝阳青少年户外运动俱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50603MJY2367007)、法定代表人孟春环:
因你社会组织涉嫌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9日依法立案调查。调查查明,你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之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机关拟作出予以撤销登记的决定。
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社会组织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民政部令第68号)之规定,现依法向你社会组织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康民罚先告字〔2025〕第00016号)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康民罚听告字〔2025〕第00016号)。公告期为6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机关拟对你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你社会组织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要求举行听证,应自上述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法律文书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机关领取或联系案件承办人获取。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向东、鲁恒
联系电话:0477-8599766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孵化大厦3楼318室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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