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增速逐步提升
上半年,康巴什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17元,名义增长5.1%,增速继续保持全市第一。相较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提升1.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速逐步提升。
按收入来源看;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54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8.2%;人均经营净收入4728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5.7%;人均财产净收入256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5%;人均转移净收入2289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6%。
二、消费活力持续恢复
上半年,康巴什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0589元,名义增长17.1%,增速位居全市第一。相较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速提升4.4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得到持续恢复。
按消费类型看: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459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3%;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737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4%;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17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5.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328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5%;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58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7.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244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9%;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136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5%;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802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