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15 16:05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1.拟决策事项名称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拟决策事项内容简介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自治区和全市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康巴什建设美丽内蒙古先行区和美丽暖城示范区的攻坚时期。为科学安排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依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作为引领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4.拟决策事项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围绕《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1.该决策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风险原因和建议解决措施或意见。3.对本决策的实施持何种态度。4.本次决策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决策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承办部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7-8595957  

      箱:kbsfgwgh@163.com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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