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及收费管理 实施方案(讨论稿)听证会公告

来源: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10:20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康巴什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及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就《康巴什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及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有关问题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019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会参会人员对《康巴什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及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实施的意见、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前(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申请参加或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007办公室报名。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知 

  凡户籍在康巴什区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康巴什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公民个人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2月15日前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007办公室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2月15日前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007办公室报名。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参加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与参加听证会代表提交资料相同)。申请旁听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2月15日前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007办公室报名。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凭《听证通知书》及《旁听通知书》入场。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康巴什区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讨论稿)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举行听证会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实施方案》(讨论稿)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机构。  

  4.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6.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7.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007办公室  

  联系人:乔伟  

  联系电话:15049873232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听证会参加申请表(3).docx
        康巴什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及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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