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住宅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 部分改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康巴什区住宅小区秩序,加强对住宅小区建筑物改建各情形的管理,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及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康巴什区住宅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部分改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并已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以便民、利民、为民,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宗旨,以建设文明、和谐、安全住宅小区为目标,发挥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建筑物改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住宅小区状况明显改观、小区治理环境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的效果。
为充分吸纳各方智慧、凝聚广泛共识,进一步提升《方案》的科学严谨性与实践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诚盼踊跃建言。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1.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kbs.gov.cn)。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康巴什区住宅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部分改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一)电子邮箱:kbsqcsglj@163.com;
(二)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邮政编码:017010;
(三)联系人:王雪娇,联系电话:1850477355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注:本次《方案》(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竭诚邀请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您的每一条中肯意见,我们都将高度重视、认真吸纳。
附件:《康巴什区住宅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部分改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 20250717康巴什区住宅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部分改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
| 附件一:业主个人信息申请表一.xls |
| 附件二:经办审批表二(新).xls |
| 附件三:日常监管表三.xls |
| 附件四:改造供水供电意见书.xls |
| 附件五:改造供气供热管道意见书.xls |
| 附件六:承诺书.doc |
| 附件七:名词解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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