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康巴什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康巴什区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首先,为辖区内孕早期(孕13周前)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其次,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等对孕中、晚期孕妇健康和胎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产妇出院后一周内进行产后访视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指导和新生儿护理指导、访视,完善产后42天健康检查,同时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等方面进行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