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康政发〔2024〕93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违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康巴什区2024年道路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统计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违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康巴什区2024年道路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道路货运源头单位统计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