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康政发〔2024〕80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将《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纳入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