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方案》,把节水优先贯穿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缓解我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强水资源全方位、深层次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鄂尔多斯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区水资源利用实际情况,制定《康巴什区落实“四水四定”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责任目标。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康巴什区落实“四水四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四水四定”要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鄂尔多斯市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方案》,把节水优先贯穿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结合全区水资源利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指导,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开展深度节水控水,深挖各行业节水潜力,推动全区各行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进一步缓解我区水资源供需矛盾,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二)基本原则
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立足于我区水资源短缺现状,深刻认识深度节水控水工作重要性、紧迫性,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解决我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长期深入做好节水控水工作。
对标先进、全面提升。按照建设项目必须达到自治区先进用水水平以上的原则,提高各行业用水准入门槛,加快普及先进节水技术,全面提升各行业用水效率。
整体布局、突出重点。在全区各行业开展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聚焦高耗水领域和重点用水单位,加快推进节水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各行业用水效率。
凝聚合力、协调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节水控水工作落地见效。
(三)主要目标
康巴什区无大型灌溉区,到2025年,规划的农业项目用水定额全部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获得批复的农业项目取水,须根据上级下达的用水指标以及《康巴什区农业灌溉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办理取水审批。取水口通过安装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全部实现计量监控;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节水型企业建设要取得明显成效,各行业用水定额全部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以上,节水效果初显;再生水全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各类公共供水企业管网漏损率降到9%以内;80%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3所高等院校均按照要求建成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推动康巴什区节水型小区建设工作,并巩固康巴什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
二、深入开展全行业全产业链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一)深挖农业农村节水潜力,促进农业项目节水增效
1.促进农业项目按规划实施。一是强化农业项目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实行农业用水总量管理,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各农业项目取用水量,项目用水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开展测墒灌溉,同时要完善用水管理制度,引导农业项目企业科学灌溉,严格监管。新批复农业类项目须达到节水灌溉行业先进标准值要求,杜绝过度灌溉现象。二是加强农业项目用水计量设施监督管理,根据取水许可申请内容配套全部设施,同时结合“以电折水”、流量监测等手段加强用水监管、复核。三是严格控制农业项目批复灌溉面积,坚守“四水四定”底线,不得借助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擅自增大灌溉面积,按照国土“三调”数据,对于地类属性划清界限。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康巴什区农村仅有少数常住户生产生活使用自备井取水,在实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户节约用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加强污水处理,统一收集、统一配置。
(二)紧盯工业项目节水评价,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1.强化用水强度指标管控。一是严格控制新建高耗水项目,对未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取水;对现有未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的工业项目,要限期分步推进节水工艺改造,主要先从各地实际耗水大的工业项目中,选择产能较大、基础条件好的企业,从取水、供水、用水、耗水、排水等环节,安排一批节水工艺改造和循环用水工程实施,到2025年,全部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对未达标的用水项目延续取水许可时不予批准。二是鼓励依法取得取水权的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改进工艺等节水措施节约水资源,并将节约的水资源优先配置给该企业新项目。
2.严把建设项目取用水审批。一是火力发电、钢铁、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项目禁止取用地下水。二是完善和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在项目取水许可阶段,要将节水评价作为水资源论证的重要内容,对于节水评价结论不可行的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不予通过。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水工作“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在工业项目取水工程核验时用水企业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取水许可核验不予通过。
3.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一是开展超定额用水专项核查行动,对超定额或超批复用水的企业要求限期达标,并严格落实累进加价和加征水资源税制度。二是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三是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所有工业项目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水务管理机构,配备水务管理人员,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水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计量设施运行管理和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取水信息要实时传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平台。
4. 推动高耗水工业项目节水增效。一是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二是按照国家发布的高耗水工艺、技术、装备鼓励目录和淘汰目录,对现有高耗水工业项目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手段,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动工业企业应用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
5.推动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2025年底前,康巴什所辖园区全部实现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梯级用水、循环用水。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重点在火电、化工等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及节水型园区。
(三)提高公共用水效率,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1. 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
一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二是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
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一是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二是管好跑冒滴漏,提高供水企业产销比,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对供水管线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对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及计量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到2025年,各类公共供水企业管网漏损率降到9%以内。
3.严控景观园林绿化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和人工造雪。各类园林绿化要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严控高耗水植物栽植。加强园林绿化用水监管,绿化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疏干水,合理配置地表水、严禁使用地下水。
4. 严控特种行业用水。严控洗车、洗浴、洗涤、宾馆、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滑雪场、营利性游泳池、亲水项目等特种行业用水,通过价格机制倒逼特种行业采用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鼓励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5.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建设,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器具。积极巩固康巴什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持续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区3所高等院校全部完成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同步推进节水型校园建设,将节水工作纳入学校考核体系。
(四)重点领域、行业节水开源
1.将非常规水资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康巴什区已实现非常规水100%回用,继续提升非常规水产出效率,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2.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实行再生水配额管理,对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水量水质满足要求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以及工业冷却、服务业非接触性用水、市政杂用和景观用水应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农业灌溉及绿化使用水质符合条件的再生水。
3.积极引入煤矿疏干水。积极谋划推进中心城区疏干水引入,工业、生态绿化项目,优先考虑配置疏干水。
4.推进雨水集蓄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园区等要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强雨水在农业项目、工业生产、城市杂用、生态景观等方面的应用。总结雨水高效收集和利用经验,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
三、加大节水宣传,夯实节水意识
(一)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加强全区水情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水法规,解读节水政策,普及节水知识,组织开展节水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树立节水理念,养成节水习惯,提高公众对节约用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自觉参与节水行动,推动节水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引领全社会共同遵守《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浓厚氛围。农业方面,组织农技人员开展节水灌溉、节水饲养等专业技术培训,引导农业项目企业科学灌溉、科学饲养,转变传统用水观念。工业方面,用水企业要将水情和节水教育纳入单位职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单位网络、宣传栏、显示屏等,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宣传节水技术、节水知识,在主要用水和职工活动场所张贴节水标识和节水宣传品,营造单位节水氛围,倡导社会节水文化,建立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发展理念。
(二)创新节水宣传形式
积极探索节水宣传新模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主渠道和新媒体生力军作用,提高节水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注重整合宣传教育资源,扩大节水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切实提高节水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节水教育培训
针对不同类型用水主体和从事节水工作一线生产人员,组织开展节水培训和讲座,提升用水管理水平,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1.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核定定价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各项节水激励机制健全和落实,到2025 年基本实现改革目标。
2.推进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城镇节约用水,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有序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具备条件的高耗水行业率先实施。
(二)推行水效标识建设
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鼓励销售者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效节水的产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
(三)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推广节水产品生产和流通,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发展,逐步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节水服务,到2025年,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
(四)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
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公共机构推动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带动全社会提高用水效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用水企业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
(五)完善市场机制
严格落实水量核定工作,通过水价、税收杠杆作用,发挥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积极开展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通过政府水权交易平台转让节水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区人民政府统筹节水控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加强综合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节水控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街道办事处统筹推进辖区内节水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本方案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年度节水控水工作任务清单上报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同时积极配合《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力争2025年颁布施行。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节水工作主要任务目标落实情况作为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四)加强项目保障
财政要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节水科技创新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之间的合作,促进节水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全行业节水能力。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研发和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管控等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节水工艺技术提升改造,探索政企合作科学研究新模式,提升企业节水动力,着力破解政府、高校、企业之间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健全激励机制
探索建立全行业节水支持政策,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对推动节水控水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表彰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