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11:24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4年处罚信息公开(执法大队11月-2)
序号 处罚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人(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鄂康市监不罚〔2024〕13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老高粮油店 2024年09月05日我局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老高粮油店抽样大枸杞1.2KG,检验结论为:二氧化硫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不予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5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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