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听证会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分局 发布时间:2026-04-29 16:42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需要进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举行康巴什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529日。  

  二、听证会地点: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二楼会议室(2012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参加听证会议的人员对康巴什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参加听证会:  

  )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康巴什区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  

  )本次参加听证的人员确定为20人,原则上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电话0477-8599986,报名地点设在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2013房间,如报名人数较多,则由康巴什自然资源局按广泛代表性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康巴什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邀请代表参加。  

  五、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参加听证的人员,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20264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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