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提示

来源: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8:13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春节临近,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请正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为了确保您的安全,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零售店(点),切勿在无证摊点或朋友圈购买。祝您平安祥和过春节!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新年将至,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

  1、燃放烟花爆竹请在空旷安全地带燃放。

  2、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人在旁全程看护,避免儿童因操作不当引发意外。

  3、燃放烟花爆竹需远离建筑物、树木、柴草堆垛、下水井口、化粪池以及公厕坑口等有易燃可燃物物品或者气体的区域。

  4、严禁在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室内等部位燃放,也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车辆附近等地燃放。

  5、燃放前注意看清楚燃放说明,采取安全的方式进行燃放。

  6、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时,要避免其射向建筑物、人群或其他危险区域,同时要远离高层建筑燃放。

  7、禁止将鞭炮放在容器中或者掰开燃放,禁止在室内存放烟花爆竹。

  8、请注意用电安全,春节期间用电量增加,请正确使用各种家用电器,切勿超负荷使用。严禁在楼道内、楼梯间堆放杂物,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电动车进入楼内以及在楼内、房间充电。市民朋友们,安全无小事,春节期间,让我们共同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携手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最后,康巴什区应急管理局祝愿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平安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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