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02632570/2020-02632571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人事信息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0-04-0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有效性: |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鄂康文旅发〔2020〕5号 | |||
关于印发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日
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康巴什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在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科学简便、易于操作的原则基础上,形成准确客观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好干部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管理科学、奖惩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设,为全力推动我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二、考核对象 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辅助性岗位人员(新调入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不参与2019年度考核)。 三、考核时间 考核拟从2020年4月3日开始,4月9日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玉龙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云祥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 鹏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睿瑶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魏 宣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徐东一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晨霞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柳 润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 伟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信息分类统计、汇总分析、公示上报等相关工作。考核组成员须严格遵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未公布之前,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考核信息。 五、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完成情况为基础,实行内部评议与领导班子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个人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包括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0%)、履职尽责情况(45%)、个人互评(5%)、信息发稿(15%)、加分项(5%)五部分。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表现、政风行风建设,遵守上下班、请销假等行为规范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该项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依据区内及局内的底数资料进行前期统计。 2.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对工作的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及业务熟练掌握情况等相关内容。该项得分普通工作人员由相应股(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给予打分,取平均值;股(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给予打分,取平均值。 3.信息发稿。基础分值为5分。在区级网站或报纸上,每刊发1篇加1分,在市级(含)以上网站或媒体每刊发1篇,加2分,在自治区级(含)以上网站或媒体每刊发1篇,加3分。封顶15分。未发稿者只得基础分。 4.个人互评。各股(组)室、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相互之间进行内部评议并打分。此项最终得分为股(组)室、二级单位内所有工作人员打分总和的平均值。 5.加分项。在行业系统或业务评比中,获得表彰奖励的,可酌情加分:区级表彰奖励得2分,市级表彰奖励得3分,自治区级表彰奖励得4分,国家级表彰奖励得5分;新取得学历证书、职称评定的,可酌情加1分。该项内容封顶5分。 六、赋分办法 个人考核得分(总分为100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0%)+履职尽责情况(45%)+个人互评(5%)+信息发稿(15%)+获奖情况(5%)。 七、考核方式 个人考核采用收集分数公示制,按照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根据考核内容相关底数资料及其他民主评议收集汇总后,将结果上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后进行统一公示。 八、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15%,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最终正式工作人员评优名额为4人,辅助性岗位评优名额为2人。 考核组依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康人社发〔2020〕6号),结合全体工作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提出对优秀工作人员的排序意见及年度考核评定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一)奖励。在2019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并在干部选拔和推荐任务方面优先考虑。 (二)惩处。在2019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在工资晋级等方面严格兑现惩处措施。 (三)考核结果反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所有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均在单位公示栏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组分别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机构审定意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批备案表》,经被考核人签字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区人社局备案,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同时建立我局局工作人员实绩考核信息数据库,作为干部推荐选拔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九、考核材料及相关要求 各股(组)室、二级单位务必于4月5日前将个人按工作性质分别《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辅助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报综合办公室张晨霞。 十、考核纪律 考核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坚守岗位,无特 殊情况不准请假,认真负责做好考核工作。 (二)自觉做到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客观、准确地反映 考察情况和意见,按时高质量地形成考核材料。 (三)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坚决杜绝跑风漏气 现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 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细则评分表》 2.《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 3.《辅助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日印发
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日 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康巴什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在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科学简便、易于操作的原则基础上,形成准确客观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好干部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建立责任明确、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管理科学、奖惩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设,为全力推动我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二、考核对象 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辅助性岗位人员(新调入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不参与2019年度考核)。 三、考核时间 考核拟从2020年4月3日开始,4月9日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玉龙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云祥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 鹏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睿瑶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魏 宣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徐东一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晨霞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柳 润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 伟 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信息分类统计、汇总分析、公示上报等相关工作。考核组成员须严格遵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未公布之前,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考核信息。 五、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完成情况为基础,实行内部评议与领导班子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个人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包括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0%)、履职尽责情况(45%)、个人互评(5%)、信息发稿(15%)、加分项(5%)五部分。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表现、政风行风建设,遵守上下班、请销假等行为规范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该项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依据区内及局内的底数资料进行前期统计。 2.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对工作的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及业务熟练掌握情况等相关内容。该项得分普通工作人员由相应股(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给予打分,取平均值;股(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给予打分,取平均值。 3.信息发稿。基础分值为5分。在区级网站或报纸上,每刊发1篇加1分,在市级(含)以上网站或媒体每刊发1篇,加2分,在自治区级(含)以上网站或媒体每刊发1篇,加3分。封顶15分。未发稿者只得基础分。 4.个人互评。各股(组)室、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相互之间进行内部评议并打分。此项最终得分为股(组)室、二级单位内所有工作人员打分总和的平均值。 5.加分项。在行业系统或业务评比中,获得表彰奖励的,可酌情加分:区级表彰奖励得2分,市级表彰奖励得3分,自治区级表彰奖励得4分,国家级表彰奖励得5分;新取得学历证书、职称评定的,可酌情加1分。该项内容封顶5分。 六、赋分办法 个人考核得分(总分为100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0%)+履职尽责情况(45%)+个人互评(5%)+信息发稿(15%)+获奖情况(5%)。 七、考核方式 个人考核采用收集分数公示制,按照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根据考核内容相关底数资料及其他民主评议收集汇总后,将结果上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后进行统一公示。 八、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15%,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最终正式工作人员评优名额为4人,辅助性岗位评优名额为2人。 考核组依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康人社发〔2020〕6号),结合全体工作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提出对优秀工作人员的排序意见及年度考核评定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一)奖励。在2019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并在干部选拔和推荐任务方面优先考虑。 (二)惩处。在2019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在工资晋级等方面严格兑现惩处措施。 (三)考核结果反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所有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均在单位公示栏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组分别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机构审定意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批备案表》,经被考核人签字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区人社局备案,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同时建立我局局工作人员实绩考核信息数据库,作为干部推荐选拔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九、考核材料及相关要求 各股(组)室、二级单位务必于4月5日前将个人按工作性质分别《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辅助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报综合办公室张晨霞。 十、考核纪律 考核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坚守岗位,无特 殊情况不准请假,认真负责做好考核工作。 (二)自觉做到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客观、准确地反映 考察情况和意见,按时高质量地形成考核材料。 (三)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坚决杜绝跑风漏气 现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 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细则评分表》 2.《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 3.《辅助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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