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19-263686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文  号 鄂康市监发〔2019〕19号
成文日期 2019-08-28 公文时效 有效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00:00
分享到:
【字体:

  监督所,有关股室,综合执法局 

  为更好的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排查我区化妆品市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整治行业乱象,经局领导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康巴什区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9 

  

康巴什区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市我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整治行业乱象,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下沉组督导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40号)及《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发〔2019〕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康巴什区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范围内组织实施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排查隐患,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各监督所要从多角度入手,深层次挖掘隐藏在化妆品市场中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紧扣化妆品市场监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早发现、突出问题早纠治,及时发现和控制产品潜在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化妆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我区化妆品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整治范围 

    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含美容、美发、减肥、养生、理疗、住宿、洗浴等经营、使用化妆品的场所) 

  三、检查重点 

  重点加大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查力度;开展对化妆品购进渠道、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和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的线索挖掘;加强群众理性消费能力的宣传引导,提升消费者识别合法产品能力。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经营、使用单位索证、索票检验报告等情况,营业场所内、产品包装标识夸大宣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未进行备案,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期使用等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8月20日9月25日):各监督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治行动深度融合,为下一步全面整治奠定基础。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9月26日-2020年425日 

  各监督所要依据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专门组织人员对各监督所片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按照30%的比例进行查,逐一核实各监督所检查情况及经营使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526日-625日 

  各监督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归纳各监督所片区内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系统分析片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领域可能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并建立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所、各有关、综合执法局要认真按照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据实际出台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精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监管责任。监督所、各有关、综合执法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把工作落实到人,监管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扫黑除恶纳入当前重点工作,在化妆品领域认真开展调查排查,认真甄别线索,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规范我区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明确工作目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落实整改、立案查处和控制隐患为主线,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日常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查而无果”、“查而不实”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和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举报电话等信息,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和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册和调查问卷,进一步扩大开展化妆品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 

  (五)强化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等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专项整治检查期间,各监督所、有关、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或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此次专项整治半年工作总结,2020年6月10日前报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5108033邮箱:461472264@qq.com 

 

全文下载: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24

蒙ICP备11002510号-29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04号

网站标识码 1506000090

邮箱:kbszwfw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