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1-309704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区教育体育局 文  号 鄂康教体发〔2021〕25号
成文日期 2021-04-16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康巴什区教体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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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康巴什区教体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少年宫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内教校安函20213号)及《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鄂教体发〔20212)文件精神,区教体局研究制定了《康巴什区教育体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康巴什区教育体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认真防范和遏制中小学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住和谐、安全的校园净土,《内蒙古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内教校安函20213号)及《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鄂教体发〔20212)文件要求,结合康巴什区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围绕建设平安和谐文明校园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防欺凌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制和规章制度,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规范防欺凌处理程序,加强法治教育,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师生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区属中小学校持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坚持保护为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坚持法制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中小学生欺凌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体局关于中小学生欺凌治理的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全区中小学生欺凌治理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区属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中小学生欺凌治理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安全组。

 长:张  燕  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美荣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范俐阳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蕾蕾  区教体局副局长、康巴什区第一小学校长

              力  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郑维刚  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莉  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晓燕  区青少年发展中心副主任、少年宫主任

 军  区青少年发展中心副主任

 员:李  强  区教体局综合业务室安全组组长

          娜  区教体局综合办副主任

        杨玖喜  区教体局综合业务室人事组组长

 东  区教体局综合业务室基建计财组组长

赵成刚  区教体局综合业务室督导组组长

马亚世  区教体局综合业务室体育组组长

于春达  区教体局综合业务室德艺组组长

 彬  区教体局综合业务室基教组副组长

四、整治措施及内容

科学界定,有序排查。中小学少年宫全体教职工要熟知校园欺凌相关知识,要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科学、规范界定要通过安全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班级安全信息员会议等形式对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学生小团伙组织以及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隐患点,全面深入排查,并形成台账。

统筹协调积极预防中小学、少年宫要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切实实施有效指标控制法、社交控制法、学校控制法等相关措施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通过链接社会资源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结合“雪亮工程”、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明确职责,规范处置学校要按照教育与惩戒结合、以保护和挽救为主的原则,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领导小组、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教体局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学校、少年宫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科学认定,依法惩戒。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

纳入考核健全机制中小学少年宫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每年开展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培训。教体局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督导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督导考评。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五、整治时间安排

(一)全面摸底排查(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各学校、少年宫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任务责任,全面集中清理排查,摸清当前学生欺凌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报送区教体局安全组(联系人:崔廷,报送邮箱:467863799@qq.com)。

(二)严肃集中整治(2021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校、少年宫针对排查结果,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制度措施,全面防治校园欺凌事件和苗头,打牢校园安全基础。

(三)认真总结报告(2021年7月2日前完成)。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梳理、认真总结。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成功事例、亮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要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区教体局。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少年宫均要比照区教体局设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区教体局中小学生欺凌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小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学校、少年宫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从严管理,集中力量解决发展中的矛盾问题,优先解决紧迫的需要快速处理的问题,对于长期的问题要制可行的解决措施,形成长效推进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推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确保效果。区教体局将成立专项工作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校园防欺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逐一进行登记整理汇总,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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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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