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61614831/2019-02550562 主题分类: \ 业务工作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9-05
发布日期: 2019-09-05 有效性:
标  题: 关于印发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开展集中办公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康政办发〔2019〕86号

关于印发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开展集中办公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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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国有企业:

   现将《康巴什区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开展集中办公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进驻集中办公地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5

康巴什区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开展

集中办公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开展集中办公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召开推进盟市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政务水平开展集中办公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全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切实解决自治区级、市级自建垂直系统、区本级自建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智慧政务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等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全程网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区本级30个部门开展集中办公。为确保集中办公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办公通过分批次对接康巴什区相关部门的方式,继续推进我区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推动各类便民事项网上办理、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应用及电子证照建设、自治区级自建垂直系统、市级自建系统、区本级自建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智慧政务平台)对接、“互联网+监管”数据对接等重点工作,保障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于20199月正式上线运行,全面提升康巴什区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网上政务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与实施清单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发〔20191号)要求,继续完善各部门“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事项目录认领、实施清单信息编制、查漏补缺工作。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便民事项网上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5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需达到100%,推进本部门系统(市、旗区两级)各类便民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扎实推进电子证照建设,丰富细化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广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完成《实施方案》涉及各部门的应用开发上线和电子证照推广工作。未建设电子证照系统的部门直接使用自治区电子证照系统。

(三)加快推动“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要求,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请各有关部门要各自梳理本部门的监管平台,对涉及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投诉举报、知识库等相关监管资源,实现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通过数据汇聚上报到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

(四)推动对接共享、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推动自治区级自建垂直系统和市、区自建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智慧政务平台)的对接,重构办事流程和业务流程,优化简化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办事流程,更高效率办成涉及多个部门的“一件事”。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办公动员部署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96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地点:CBD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东报告厅。

参会范围:康巴什区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集中办公时间及地点。

本次集中办公时间:201996日至929

集中办公地点:CBD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楼406会议室

(三)集中办公方式及部门。

区本级30个部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分两进驻集中办公地点。

第一批:99日至920日,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的15个部门进驻。

第二批:923日至929日,区财政局等15个部门进驻。

(四)集中办公人员。

集中办公人员主要包括:

1.康巴什区本级30个部门选派牵头科室、具有审批职能科室相关工作人员。

    2.区政务服务局驻场服务技术人员;

    3.区政务服务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五)集中办公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正常办公。

(六)其他事宜

1.请各部门于95日下午15:00将参加集中办公动员部署会人员名单报送至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各有关部门将参加集中办公人员名单报送至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联系人:崔涛,联系电话:858145515247798466电子邮箱:kbszwfwzx@163.com)

2.请第一批集中办公人员于99日上午8:30CBD政务服务中心406会议室准时报到。上午8:50由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对集中办公工作具体部署及情况说明,会后即开始集中办公。第二批集中办公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集中办公。

3.参加集中办公的技术人员需自带电脑、电源插板,提前搭建好本部门业务系统的测试环境。区政务服务局提供互联网及政务外网网络环境,提供公用电脑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等办公设备。

所有应进驻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平台(智慧政务平台)进行在线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各部门相应科室准备23件已审批办结的办件纸质资料,现场试用。

4.集中办公期间,区政务服务局负责统计人员出勤情况,并将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

5.区政务服务局全程组织参与集中办公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本次集中办公工作。康巴什区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按照“工作不完成不撤点”的要求,选派本部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统一到指定地点集中办公。

(二)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负责汇总整理集中办公每日工作进度,定期将有关情况报送康巴什区政府领导。区政府督查室同步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延误工作进度的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自治区。

集中办公具体工作方案,由区政务服务局另行印发。

 

附件:1.集中办公部门名单(30个部门)

2.集中办公动员部署会会议回执单

3.集中办公人员报名表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承办: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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