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9-02367640/2019-02367641 | 主题分类: | \ 业务工作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9-01-08 |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 有效性: | ||
标 题: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 | 鄂康政办发〔2019〕20号 |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区人民政府决定,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统筹城乡用地,优化供应结构,保障民生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衔接、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计划相衔接,各部门及办事处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预测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及用地规模。 二是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要在分析土地供应潜力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项目供地计划,要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重点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三是符合条件、保障供地。列入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要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的地块为主,预计年内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基础实施条件或规划调整尚未完成的地块不宜列入年度供应计划。 四是严格标准、节约集约。在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时,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严格把握土地使用标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合理要求。 三、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收集资料阶段(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17日)。各有关部门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数据。 (二)分析预测阶段(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4日),根据资料分析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拟定供应计划草案。 (三)审核确定阶段(2019年1月25日—2019年2月25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审核报批。 (四)公布和实施阶段(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8日),成果汇总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小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 赵 瑞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海民 区发展局局长 王华平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在荣 区规划局康阿分局局长 折海明 区经信商务局局长 杨 翀 区民政局局长 刘向晨 区教体局副局长 谢美玲 区文旅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苗爱文 通惠公司董事长 刘 星 国投公司董事长 王 旭 文投公司董事长 贺 刚 哈巴格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尚志罡 滨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鹏飞 青春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 平 康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邬永兰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华平同志兼任。 五、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供应计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汇总康巴什区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需求量,组织编制所辖区域内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二)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分析产业布局和投资意向的基础上,提供园区2019年整体的供应计划。 (三)区发展局负责调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提供康巴什区2019年度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四)区住建局提供2019年度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计划。 (五)区规划分局提供近期建设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等。 (六)其它各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2019年度需实施的项目及用地量,包括已立项及准备立项的项目。 报送单位签章后,于2019年1月17日前,报送至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联系人(国土局)孙强、王荣;联系电话859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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