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9-02366367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9-03-19 | ||
发布日期: | 2019-03-19 | 有效性: | ||
标 题: |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鄂康政办发〔2019〕32号 | |||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统一安培部署,我区正在有序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顺利通过验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康巴什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验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李 冬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 平 区政府副区长 王小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华平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白瑞峰 区农牧和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相关政策问答》,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检查验收,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同时,汲取经验教训,建立问题排查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切实将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强化监管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查处整改,拆除违法设施、实现耕地复耕、恢复农业用途,真正做到农地姓农,确保清理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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