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603061614831U/2022-333746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鄂康政发〔2022〕33号
成文日期 2022-03-30 公文时效 有效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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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康政发〔2022〕33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和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康巴什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康巴什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全力保障2022年各类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2022年建设用地“增存挂钩”任务,并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研究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目标,以“十四五”规划为基础,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好的发挥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减少土地市场运行的盲目性,使土地市场有序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计划调控原则。根据土地市场供求状况,有计划调控土地市场,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加大存量挖潜力度,优先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 

  (二)有保有压原则。坚持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双调整双优化,实现新产业、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三)持续利用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加大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2022年度,我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37.994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40.2705公顷,住宅用地84.1901公顷,工业用地99.392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0.2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3.9052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供应结构。2022年度,我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84.1901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84.1901公顷(商品住宅用地84.1901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2022年,划拨土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47.7%,出让土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2.3%。 

  四、政策导向 

  (一)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项目用地,对列入重点实施的项目及时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及时跟踪规划修改、农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各环节的用地审批,确保项目落地。 

  (二)存量为主,新增为辅。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用地供应规模在参照往年供应量的基础上,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土地来源立足以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以新增建设用地为辅,加大存量土地供应,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三)符合条件,合理供地。列入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城市规划为主,预计年内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基础实施条件或规划调整尚未完成的地块不宜列入年度供应计划。 

  (四)严格标准,节约集约。在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时,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严格把握土地使用标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掌握供应时序,合理分析市场需求。科学统筹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地时序,掌握供应节奏,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对年内达到供应条件,符合供地要求的项目适时调整组织供应,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自然资源、建设、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1.康巴什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康巴什区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康巴什区202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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