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流程: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填写《参保登记表》,本人签字、留指纹确认。审核参保人员相关资料。 2、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街道(社区)公章。 3、每月月末上报初审资料(如有参保缴费人员);审核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4、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5、每月月末上报复审材料(如有参保缴费人员)。复核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6、核对街道社保所录入的参保信息。 7、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收缴业务流程: 1、到社区协管员处参保登记,填写《参保登记表》。 需要补缴保费的填写《补缴费申请表》。 2、初审参保人员参保资格、补缴费资格。 3、指导参保人填写《参保登记表》、《补缴费申请表》 4、协管员编制《缴费明细表》、《补缴费明细表》,连同 《参保登记表》、《补缴费申请表》、银行进帐单交至社保所。 5、审核补缴费资格。 6、核对参保人缴费信息、银行进帐单、银行到帐情况。 7、根据银行进帐单为社区出纳开具社保收据。 8、将缴费信息录入微机。上报相关缴费资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支付业务流程: 1、社保所将新增符合领取养老金人员名单交社区协管员; 2、社区协管员通知参保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3、审核参保人员相关资料。无误后将初审资料报社保所。 4、对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公示。 5、审核材料。对身份证、户口簿、照片进行影像采集。 6、将符合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7、到社区协管员处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本人签字到新区社保局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复核相关材料,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8、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生成《待遇核定表》。 9、核对金融机构反馈的支付明细,将支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处理,实现相应个人帐户记录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 1、到转入地社区协管员处填写《参保登记表》和《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影像采集参保登记信息和户籍关系转移信息。 2、检查提供材料,上报社保所。 3、审核相关材料。 4、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5、相关材料上报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6、复核转入参保人员上报材料。相关信息进行系统确认。 7、填写《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并寄到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 8、实收处理转入的个人帐户储存额。记录个人帐户基金明细情况。 9、核实接收函中相关信息。 10、转移参保人个人帐户储存额。 11、注销转移人参保信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业务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参加企事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转其他养老保险)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给参保人员办理相关退保业务。 |